近日,河北省紀委通報了多起官員腐敗案件,其中,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調研員、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因涉嫌受賄、貪污、挪用公款被查處,在其家中搜出現金上億元、黃金37公斤、房產手續68套。(11月14日《新京報》)
  雖然此案正在偵查階段,但這不影響人們對“億元貪官”的關註與吐槽。有趣的是,馬超群母親張桂英辯稱,巨額錢財並非來自於馬超群貪污,而是由自己丈夫合法經營所得,這不僅無利於說明事實真相,其所謂“合法所得”的說法,反而因不堪一擊而欲蓋彌彰。
  按照張桂英所說,巨額錢財是自己丈夫合法所得。且不問他丈夫在世時所從事的工作會不會有這麼多的“合法所得”,僅僅從其對這些錢財的處理方式上,就可以看出這些錢財的來歷不明。正常情況下,既是合法所得,就會放在銀行增值保值,這是合法的增值渠道,還為銀行和社會作出了貢獻,更能看出其對合法所得的珍惜。億元現金放在銀行,即使按銀行活期利率0.35%計算,每年也有35萬元的利息;若按一年定期利率3%計算,每年的利息則為300萬元;若是購買債券或理財產品,那收益更是可觀。
  錢來得容易,才不會把錢當回事。假的就是假的,以真亂假總是會有破綻或漏洞。他們把現金碼整齊放進裝水果的箱子里,裝滿箱後就用膠布封存,且有40多箱。這樣處理,既增加成本,很占地方,一旦被小偷“光顧”也不安全。把錢放在家裡“發黴長毛”也不存銀行,更是心裡有鬼,害怕這些巨額錢財被人發覺。
  不能自圓其說,又心疼自己的兒子遭遇牢獄之災,就把錢財的來歷轉到已經死去的丈夫身上,這也太天真了。據反映,馬超群貪婪跋扈,愛占便宜,下屬收上來的罰款他都扣留,單位發水果也要比別人多留幾筐,“誰的錢他都要收,哪兒的錢都敢要。”“不給錢就不給你通水,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。”心中沒有底線、沒有原則的馬超群,如此愛財,又怎能不犯罪呢?
  身為一家供水總公司總經理,馬超群的官位在哪都能隨便摸到一大把,但貪焚到如此地步卻不多。“小官巨腐”,其實比高官腐敗的危害更大、情節更嚴重、更能體現政府反腐的業績。他們身在基層,直接面對百姓,“天高皇帝遠”,肆無忌憚、瘋狂斂財,地方百姓長期處於被欺負、被敲詐的境地,受害不淺,影響惡劣,直接破壞了地方政府的形象。對小官巨腐,要用組合拳,出重拳,要讓權力受到監督,要疏通群眾舉報渠道,使群眾成為反腐敗部門的“天眼”,查處打擊才能穩、準、狠。
  文/卞廣春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錢物為“合法所得”難自圓其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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